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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谈|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请收好这份“攻略”

    信息发布者:家乡是个好地方
    2019-03-27 08:36:29    来源:乡村之声三农中国   转载

    "聆听三农,感悟中国"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农村集体用地的相关政策,去年出台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明确指出: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在政策的指引下,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山村民宿等新型经营模式也在各地农村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今天的农经漫谈,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为您说说农村集体用地开发都有哪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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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春晖:要说农村集体利用,我们先来看看农村用地都有哪些类型。与国有土地不同,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分为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

    我们先来看一下农用地。农业生产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养殖水面等等,应该说,一般农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农用地,都存在开发利用的空间,国家也是鼓励开发的,比如可以开发从事旅游相关的生产等;但是在耕地方面,是严格控制占用的;而林地方面,森林体验与森林养生产品是国家支持发展的方向,可以发挥森林天然养吧、湿地公园等多种功能,灵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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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春晖:我们再来重点关注一下农村土地的第二种形式——集体建设用地。在现有的政策下,集体建设用地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重要用地形式。而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开发,各地也是进行了用途管制。比如有的地方,就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只能用于旅游、商业、工业等。而针对那些长期闲置的大量宅基地,也明确了利用方式。比如说,可以建设租赁住房,鼓励租购并举、还有将闲置的住房进行全新打造,实现“共享农庄”的田园梦想。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探索养老产业新模式。当然,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集体土地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兴建非营利性乡(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二是其他兴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需要集体建设用地的,需要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和相应的养老政策支持。

    最后一种利用方式那就是盘活宅基地,打造乡村振兴新载体。这里面我们就不得不提曾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旅居农家·红渡村”。应该说,旅居农家的这种概念与模式值得提倡和鼓励,它的主要意义就是盘活“三闲”:闲置房屋、闲置农田、闲置劳力,通过精心打造,当地已成为可居、可食、可体验的乡居生活综合体,进一步激发乡村活力。

    漫谈|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请收好这份“攻略”

    徐春晖:最后一种利用方式那就是盘活宅基地,打造乡村振兴新载体。这里面我们就不得不提曾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旅居农家·红渡村”。应该说,旅居农家的这种概念与模式值得提倡和鼓励,它的主要意义就是盘活“三闲”:闲置房屋、闲置农田、闲置劳力,通过精心打造,当地已成为可居、可食、可体验的乡居生活综合体,进一步激发乡村活力。

    我们最后来说一下未利用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等。这些土地的面积广,开发潜力大。对于利用这些用地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国家也是多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比如,在有的地方,就把未利用地开发成生态园、观光园,通过旅游观光、树果生产、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形式,向多产融合发展。

    各地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集体用地开发的新模式。比如,去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用3到5年时间,将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我想,正如通知里所说,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盘活农村土地“沉睡资产”,将会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来助力乡村振兴。

    漫谈|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请收好这份“攻略”

    记者编辑:纪翔

    统稿编辑:韩晓

    责任编辑:汤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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