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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街道:明月社区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信息发布者:家乡是个好地方
    2019-01-28 09:31:47   转载

    为了安全和环保,有效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合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月25日,永安街道明月社区组织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据了解,明月社区针对居民小区、商户和单位企业制定不同的宣传措施。对居民小区,社区在信息张贴栏处张贴《关于加强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增强居民安全防患意识;对商户门市,工作人员走进商业门店进行宣传教育,严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广大居民群众和个体企业,社区还利用QQ、微信平台等,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据悉,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时间和地点限制,2019年2月4日(腊月三十)、2月5日(正月初一)、2月19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余时间严禁燃放,否则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查处。县城区允许燃放地点:地王广场、人民广场(东侧)、诗城广场、诗仙广场、香山广场、滨河广场、三国苑广场,除上述地方,城区其余地方均不允许燃放。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10余份。明月社区负责人特别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望居民朋友们能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增强禁放意识,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小区环境,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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